发布时间:2021/2/1 来源:潍坊文明网
莫殿龙,男,1988年2月出生,籍贯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,中共党员,大学文化,临朐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警。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,他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,忠于党,忠于公安事业, 立足本职,以“平安临朐、和谐社会”为目标,扎实工作、开拓创新,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,认真组织开展安保、处突训练,深入开展巡逻防控工作,取得了明显成效,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,赢得了各界群众的好评。
爱岗敬业,把干好本职工作放在首位
莫殿龙2019年到特巡警大队工作,为尽快熟悉业务知识,他认真学习各类法律法规,努力掌握巡逻处突规范,并虚心向有经验的老民警请教,还经常带领巡逻队员到群众家中走访,及时掌握当前社会动态,了解治安防范情况,征求广大群众对公安巡逻、应急处突工作的意见、建议,积极为大队领导出主意,想办法。因工作突出,莫殿龙多次被市局及县局选拔担任训练教官,担负市局及县局的有关训练科目,均圆满完成并取得优异成绩。
见义勇为,把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目标
2019年临朐县公安局实行“专业化出警和常态化巡防”以来,莫殿龙同志根据大队屯警街面、动中备勤的要求,积极带领队员在搞好接处警的同时,加强巡逻备勤,使出警质量和速度大幅提高,而且在处置突发性事件和救助工作中,能够与其他警务站相互协作配合,快速处置,救群众于危难之中,受到广泛赞誉。2021年1月10日14时59分,莫殿龙带领的汽车站出警组民警接到110紧急指令:有一名学生在民主路景观桥附近跳河轻生。警情就是命令,莫殿龙一边带领大家快速向事发现场赶去,一边用对讲机呼叫特巡警大队其它警务站支援,到达现场,莫殿龙只见一个女孩在景观桥下边的水里站着一动不动,冰冷的河水已没过她的膝盖来到腰间,但是周围全是冰,女孩不能动弹。莫殿龙顾不上零下10摄氏度的寒冷,迅速穿上救生衣,拿起救生圈趴在冰面上,向河中心移去,最后在随后赶到警力的协助下,将落水女孩奋力拽向河边,到岸边后顾不上全身湿冷,第一时间将女孩送往医院进行救治。经过救治,女孩身体已无大碍。莫殿龙和同事救人的事迹近日被省、市、县级主流媒体集中宣传报道,在群众中引发强烈反响。
无私奉献,把为群众服务作为一生追求
莫殿龙同志长期坚持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理念,他深深地认识到,做不好本职工作就会影响到公安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位置,把工作着眼点放在人民满意不满意,群众答应不答应上来,时刻做到对人民群众热情服务,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。2019年10月4日上午9时28分,特巡警大队汽车站警务工作站进来一位五十多岁男子陈某方(男,53岁,山东省泰安市人),因自己没有携带身份证,遂来寻求帮助。莫殿龙根据该男子提供的身份证号码进行信息比对,发现信息显示该男子已死亡,但是信息显示的照片又与该男子吻合,这引起了他的怀疑。经询问,该男子三十年前因家庭琐事和妻子发生矛盾,一气之下离家出走。在外打工一直没有回家。了解情况后,莫殿龙立即联系该男子户籍地派出所说明情况。而家人也因多年联系不到他,到当地公安机关报了失踪,后被法院依法宣告死亡。莫殿龙同志经过多方努力,终于联系到陈某方姐姐陈女士。姐姐得知弟弟竟然奇迹般“死而复生”,十分激动,见面后,姐弟二人抱头痛哭,真没想到在临朐公安的热心帮助下,弟弟 “重获新生”,了却了父母最大的遗愿。
作为一名基层公安民警,虽然莫殿龙同志没有感天动地的惊人事迹,但他始终怀着对公安工作的无限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,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工作首位,把“爱民、为民”作为自己的工作要求和目标,忠实履行着一名人民公安民警的职责,他服务群众,勇于担当,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,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。先后多次被评为“优秀民警”、“先进个人”“巡逻防控标兵” “优秀共产党员” 等,2019年被评为“临朐好人”。(敬业奉献)